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YGC25007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厂区地面硬化及其它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凤岗镇竹塘上围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自筹 ,招标人为 东莞市凤岗镇竹塘上围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厂区地面硬化及其它附属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厂区地面硬化及其它附属工程,总投资约132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1314646.16 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1314646.16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262859.72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 59997.21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东莞市凤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深圳市兴安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中科华创国际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厂区地面硬化及其它附属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市政工程、土建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10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 年 03 月 14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
3.3.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4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17 日至2025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7栋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11 月 24 日15时00分。投标会时间:2025年 11 月 24 日15时00分,地点: 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委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东莞市凤岗镇竹塘上围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它: 。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凤岗镇竹塘上围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 0769-87516633 ;
地址: 东莞市凤岗镇竹塘上围村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8.2 其他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凤岗镇竹塘上围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竹塘上围村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7栋201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张志林 联系人:黄健忠
电 话:0769-87516633 电 话:0769-2233126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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